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总后勤部卫生部、武警部队后勤部《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》(卫妇社发[2009]48号)以及四川省卫生厅、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、成都军区联勤部卫生部、武警四川省总队后勤部、四川省爱卫会办公室《关于印发<四川省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川卫办
发[2009]445号文件精神,按照简阳市卫生局、简阳市爱卫办《关于开展2010年创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督导工作的通知》(简卫发[2010]87号文件精神要求,为营造文明、健康、和谐的医疗工作环境,简阳市卫生局、爱卫办、市健康教育所于2010年6月1日-23日,在全市今年要达标的38所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创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的督促、指导和检查工作。
在为期近一个月的督导检查中,为严格落实创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各项工作指标,市卫生局、市爱卫办、市健康教育所督导组采取现场查阅资料、随机抽查、结合标准现场快速评估的方式,认真了解各医疗卫生单位创建情况,并针对现场检查实际情况做出控烟工作指导,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,限期改进。
本次督导共计督导医疗卫生单位38个,其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9个,乡镇卫生院22个,厂矿医院3个,民营医院4个,提出整改意见的单位共计16个;督导中,片区中心卫生院大部份启动快、领导重视、工作落实到位,而个别单位控烟工进展较为縘慢,已提出整改意见。圆满完成此次督导工作。
简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